在实施地名管理中,为了切实搞好地名管理,应该将所有地名都管起来。但是这“所有地名”究竟包括哪些地名,在认识上就不尽一致,例如要把门牌号码作为地名看待并管起来,就有不少人不能接受。目前,对门牌号码是不是地名,地名学术界持不同见解,争论的双方均持一定的理由,谁也说服不了谁。为了不影响地名工作的进展,持肯定意见的一方采取以“门牌号码属于地名范畴”的措辞,作暂时的妥协,在实际行动上,任其志愿,管与不管都行。要想说清楚门牌号码是不是地名,恐怕还得从地名的定义入手,因为这个问题本身是牵涉到定义的一个理论问题。谈定义问题,就得从定义出发,不要把实际应用中的一些枝节问题拉进来,否则易把问题搅混了,“定义”是指它的内涵,“应用”是涉及到外延的问题,这是两回事。
纵观地名的功能和属性,可以认为地名是由人类的主观认识共同约定赋予客观存在特定地点的一种语言和文字形式的代号或标记。对地名这个概念的理解须掌握以下几个要点:
1.地名是人们对地球乃至宇宙间其它星球上客观存在的任意一个地理实体主观意识的一种反映;是存在决定的意识,而不是主观臆造的产物;其主体是人,客体是所认识的地点。人们主观对客观的认识有正确的,也有不正确的即以主观强加于客观的现象,例如将由红土物质构成的小山起名为“小红山”,其主观就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一座因形似老虎而被称之为“老虎山”的山体,若起初有人将它看成一支狼,那这座山就有可能被称作“狼山”了。这类的例子很多,尤其是以封建朝代、皇帝的年号命名或因避讳而更改的地名为最典型,其主观与客观完全不符。尽管如此,所有地名所标记的地理实体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有些地名名实不符而已。
2.人们主观意识的对象是一个特定的地点,而不是一般的地点。特定这个限定词的具体含义在这里表现为:一是指有语言和文字代号或标记的那一部分地点,而不是指所有的地点,因为实地无语言和文字代号或标记的地点还甚多;二是被限定的地点即为某种程度上的一个个单一的地理实体,此处讲的点是指具有从微观到宏观大小不等的一定幅员的某一空间,绝不是数学概念上的点,因此这地点亦为某一地理实体所占据的空间,并非其它任何空间,而且这地点按照地理实体分布的几何特征,可以是点状的(如聚落等)、线状的(如河流等),也可以是面状的(如行政区域等),因而这个点具有广义性。
3.凡地名必具有社会性。因为地名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服务于人类社会交往的一种社会工具,如果某一地点的名称不具有社会性,那它就不能称之为地名。
凡具有社会性的占据一定地域空间地点的名称,皆可认作地名。这对门牌号码等一些地理实体的名称是地名很容易理解了。
门牌号码,它是一种数字形式的地名,同样有其它地名所具有的功能和音、形、义、位、类的属性;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只是在义的方面不及文学形式地名那么含蓄丰富,知名度和稳定性不及有些地名那么大罢了。
门牌号码是城镇里层次较低的一级地名,是属某一条街(路)、巷或某一片区这些地名群体里的一员,处于中间阶层;在门牌号码的下面是户牌号码,户牌号码是城镇里最低一级地名。
门牌号码和户牌号码是城镇所常见的,数量最多,分布最稠密的地名,它们是人口居住高度集中的产物。在乡村,人口居住一般较为分散,聚居一地的户数一般不多,加上农村社会和经济环境的特点,以张三家、李四家等这类人格化地名,就能确指某户的地址。而在人口高度集中的城市或集镇,若是用人格化这种地名,一家一户就难以区分了,这对邮电、公安和城建部门尤其不便。鉴于数字具有彼此截然不同的特点,采用数字形式的门牌或户牌号码彼此区分十分明显,而且还具有序列性。每个序列里其容量可以不受限制,因而便于建置。门牌或户牌号码是一种含义无浊、最简洁(易读、易写、易记、易找)、最容易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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