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地名是人们对地表特定地域空间或地域实体的指称,是在人的社会生产生活过程中为确定地物类型、空间方位及相互距离而出现的。地名一般由通名和专名组成,通名用来区分地物类型,专名则体现某种地方性特点。地名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可综合反映出特定地域的自然、经济、政治、历史及社会文化状况,同时,不同的地区由于上述方面的差异,也决定了地名具有独特性和地域性。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名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命名的混乱和地名的不当使用。地名命名中的随意性、盲目性使一些地名出现名不符实、音形相近、甚至异地同名的现象,如咸阳市竟有两个“永乐镇”;另外在地名的使用中也出现标志名称与实际使用名称不一致等问题。这些问题迫切地要求我们加强对地名工作的管理并进一步研究地名。
地名学是19世纪后期在西方发展起来的,如1872年瑞士J.J.埃格利的《地名学》,1890年成立的美国地名委员会(BGN)等。中国古籍中记载了大量地名,如汉初班固的《汉书·地理志》载有各类地名4500处。我国现代的地理学界对地名有了进一步研究,其中,金祖孟等人对地名的形成、空间分布等做了较为系统的阐述,华林甫分别从中国古籍文化、中国地名史等角度对地名学进行了相关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地名的变更受到诸多社会文化因素的冲击,一些媚俗的地名应运而生。但地名的地域性依然还是我们识记、运用地名的鲜明标示。我国县级以上地名数以千计,乡镇以上的地名数以万计,正是由于地名特有的地域性,才让我们清楚地分清并记住每一个地区;特别是随着我国旅游业主导地位的提升和对外开放,地名的地域性更是我们提升区域竞争力,弘扬地域文化特色,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研究我国的地名,研究地名的地域性不仅具有现实意义也是时代的要求。
我国传统地名命名原则
自然地理因素与地名
我国是世界国土面积第三大的国家,拥有丰富的自然风光,地形地貌特征明显,气候适宜,物产丰富,同时这些自然地理特征都在我国的城市地名中有所反映。通过对我国各个城市地名的考究,下文从山、水、方位、地形地貌以及物产等五个主要的自然地理因素出发研究其与地名的渊源。
依山命名
自古,我国与山就有不解之缘,如浙江省名字中有山的就有萧山、象山、常山等,而奉化、普陀、洞头、天台、青田等县名也都得自同名的山岳。因为山而命名的省、市区也有很多,如山东省与山西省都是因太行山而命名,位于山的东面,就是山东,位于西面则是山西;黑龙江省的双鸭山市,以市区北部的一对形似“卧鸭子”的山峰得名;湖南省的衡山市因地处衡山而得名。
依水域命名
我国直接以江河溪水之名为名或以源出于水的坑、源、湾、潭、洲、滩、泉、井、湖、塘等为通名定名的也很多,在中国31个省市区名称中,有13个是直接因水得名的,如浙江、黑龙江、湖南、青海等。四川省境内因长江、岷江、沱江以及嘉陵江四条江而得名;河南省与河北省都因黄河而得名,河南位于黄河的南面,河北位于黄河的北面;黑龙江省和青海省则是因为境内有同名的江河湖泊而得名;依境内的山川湖泊作简称的有:湘(湘江)、皖(皖山)、闽(闽江)、赣(赣江)等。
依方位命名
依方位命名,主要是指自然环境要素中的地形、山川河流、地理方位等作为参考坐标而命名的地名。如山的左右前后、河的东西南北、距离之间的远近常常成为参照点。这种地名是人类对周围环境认识逐渐加深的产物,它的产生同样很早。我国省名中的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都与方位有关。始传于战国、成书于西汉的《谷梁传》曾明确提出了“水北为阳,山南为阳”的论点对我国的地名有很大影响。譬如,“洛阳”、“汾阳”之得名,因其分别位于洛水、汾水之阳,“汤阴”则源于该地处于汤河之阴。
依地形地貌命名
地形地貌是反映一个区域自然地理特征的显著标志,以地形地貌而命名的地区很容易让人了解其地理大势。因此,各省以特有的地形地貌而命名的地名也很多,如山东省平原县因地势平坦而得名;辽宁省大洼县因位于辽河、浑河下游,地势低洼而得名;新疆的石河子市,因为这里多石故名石河子;福建省福州东郊的鼓山,因峰顶有形状如鼓的巨石而得名;湖北省麻城市的龟峰山,因形如巨龟得名;台湾岛东北部的鼻头角,是深入海中的小半岛,因形如鼻尖而名。
依物产命名
因物产而命名的情况大体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直接以动植物或者矿产的名字作为城市命名的依据;第二类是根据某种植物生长的地理环境特点、动植物群体的外貌特征或者矿产的用途等命名地名,一般第一类比较多。譬如:山东省菏泽市城区称牡丹区,因“菏泽牡丹甲天下”而得名;山东省平阴县玫瑰镇因盛产玫瑰得名;广西省靖西县的“果隆”,意为大榕树,因村前有棵大榕树而得名;青海格尔木地区的“托拉海”,因该地生长着成片胡杨而得名。
人文地理因素
我国现代地名学的创始人之一曾世英先生说:“地名的产生和演变有一定的地理背景,地名的研究理应有地理学家参与。地名又有一定的历史渊源,研究地名的来历、含义及演变非进行历史考虑不可。”因此,研究地名的地域性必不可少地应该考虑到民族特性、风俗文化、历史渊源以及宗教等人文地理因素,这些因素同时也可归纳到历史文化因素中。
民族特性与地名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的语言特征以及族源对我国的地名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少数民族集中分布的地区而言。黑龙江省是个少数民族比较多的地区,里面的地名多来自蒙古语、达斡尔语鄂伦春语音译和满语音译。如:齐齐哈尔,达斡尔语“奇察哈里”的转音,意为“天然牧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意为“四”,据《蒙古秘史》记载,成吉思汗的十二世祖道布莫尔根之兄道蛙锁呼尔有4个儿子,被称为杜尔伯特氏。
风俗文化与地名
众多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和人们美好愿望在一定的地理空间中发生,增加了原有地名的文化内涵,其形成、流传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地名,成为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无声的解说系统。相传在帝尧时代,黄河流域受到洪水的严重破坏,禹就用神力让河水奔流而下,至今芮城有地名大禹渡乡;古代有“禹都安邑”之称,安邑得名也是为纪念禹治水之功。我国人自古以来便有求福寿、昌盛、平安的心态,“寿”“吉”“福”等吉祥词语也频繁出现在地名中。如:福建省寿宁县就以“寿”“宁”为名,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历史渊源与地名
历史渊源对我国地名的命名中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尤其是革命战争时期,人们为了永久纪念为革命事业牺牲的烈士,以他们的姓名或姓氏作为当地的地名。为纪念“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这位伟人,将他的故乡广东香山县更名为中山县;将中国工农红军高级将领刘志丹的家乡陕西省保安县改名为志丹县,以志永久纪念;抗日战争中担任八路军副总参谋长的左权同志在辽县十字岭与日寇作战时牺牲,为纪念他,将辽县正式更名为左权县。
宗教与地名
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积淀着民族早期祖先的智慧思考,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很大,对我国的地名也有一定的影响。中国道教崇拜仙人,以仙字为地名比较常见,如浙江的仙居、仙都;有的地名与神仙故事有关,如神女峰、仙人渡。还有大量与佛教人物、教义、建筑有关的地名,如浙江的阿育王山、陕西的和尚塬等。人迹罕至、云雾缭绕或终年积雪的大山易于引发想象,人们根据这些想象编造的故事还常常带着宗教色彩,反映着不同的信仰,如仙霞岭、仙洞林、老君岩等是道教信仰所传的地名,佛山、佛县、佛子岭则与佛教传说有关。
结语与建议
地名是一部编年史,记录着城市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直观地展现其文化传承、文脉延续和文明进程。我们应当从各种角度挖掘、整理、揭示地名的演变和内涵,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注重研究地名的地域性,因为地名的地域性是地名研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研究地理因素在地名中的应用让我们更清楚、更直接地了解各个区域的地域特色;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力度,因为随着城市数量的增多,城市规模的扩大,出现了定名、调整、延续、衔接等迫切需要解决的地名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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