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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文摘 | 论地名与语言

网址: 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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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与语言本不该被当作一对矛盾列入学术讨论的范围,写本文的目的也不是试图将地名与语言割裂开来。而使我在本文中不惜列举地名与语言区别来证明二者差异的主动力,则是1991年第五期《地名知识》所载南京大学地名学方向班首届毕业生论文摘要中《A·赫特纳的地名学观点评述》一文。赫特纳认为,地名只是互相了解的一个重要的辅助手段,它不属于事物的内容,没有独立的价值。只有一个事物被描述或加以概念表征时,它的名称才有价值。而该文最后讨论了赫特纳的地名学观点的价值及对后世的影响,并指出其不足之处,并否定了他关于地名性质和价值的看法。

 

可以直言,我对《A·赫特纳的地名学观点评述》这篇论文的最大了解,仅仅是通过百余字的摘要,不可能获得作者真正的研究信息,也就不能也没有资格同该文作者争鸣。不过,赫特纳的看法却引起了我对地名与语言(这里指语言中的词汇)关系的思考,其主要焦点就在地名的性质与价值上。先申明,我对赫氏的观点是持肯定态度的,而这种肯定态度基于我对语言性质的认识。经过长期的思考、对比,我发现地名与语言虽都属同一范畴,但二者却有本质区别,其性质与价值也不是一回事。

 

壹 地名的性质与价值的社会性

 

地名产生于语言之后,来源于一种发育良好的语言系统。这主要是因为地名是由语言中的基本词汇经过修辞手段构成,它主要表达的是一种社会意义而非语言意义。如山东、山西,其意义焦点并不在于表达太行山以东或以西,而在于太行山东部或西部这样两个社会区域,而且这两个地名给人们的首先是社会印象。这也如同语言中的“人”这一词汇和“红”这一词汇,前者的词义词典意义较重,即在大部分场合都是表示一种(物的,而“红”一词除表示它的词典意义以外,还有社会意义。比如“红得发紫”其次,除了专业的地名词典外,没有一部语言词典会将地名(人名也是如此)收录进去,换句话说一个人的语言能力(或者说学习一种外语)不是在掌握了几千乃至几万个地名的基础上构筑起来的。

 

地名的发展也与词汇不同,词汇一旦和某种事物结合,其意义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地名,如乌鲁木齐、友谊关等地名众所周知都是由于社会变迁而更名的。同样,一个地名的消亡也是伴随着某一个社会团体的消亡或迁徒它处而消亡的。可以说,没有人类社会就没有地名,没有人类社会的发展与变化也就没有地名的发展与变化。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最好的例子来证明地名的社会性,那就是外语地名的翻译多采用音译,因为地名的社会性在不同的文化集团之间是很难等值的,而音译的作用就是反映一种社会性,而意译则表达了语言性。

 

贰 地名的能指与所指问题

 

语言学和语言哲学都提出能指与所指问题。都认为能指,如“书”这个词表达“纸装钉起来的印刷物品”这一所指(即概念),并且也都认为能指与所指的意义偏离就是概念不清或诡辩。再加之语言学中的能指与所指结合所代表的事物具有普遍性(指大部分事物而言),如“石头”、“山”、“河流”等遍布于地球上大部分地区,而地名则不同,它的能指因地名的社会性与所指发生了意义的偏离。如“北京”,如果我们说这是能指的话。它的所指则发生了社会偏离。比如,西方国家用这个词表示“中国政府”,“小北京”或“老北京”表示了人的籍贯,这个词主要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凡此种种都可以看到能指与所指的社会偏离现象。外语地名也是如此,比如“华盛顿”的能指是一个人,而现在兼指“美利坚和众国首都”和“美国政府”。

 

既然地名会有能指与所指的偏离,且又不具有普遍性,所以我们可以说词汇是概念,地名不是概念。以上所说的地名的能指与所指其实不过是借用一顶帽子罢了,并不科学,而语言学中的能指与所指则是一个重要的范畴,我的宗旨只是借此而说明地名与词汇不能同日而语,地名学不是词汇学,地名学研究不能一一照搬词汇学的研究方法。

 

叁 地名是人类社会化的产物

 

简而言之,地名与词汇不同在于,人类会使用语言中的词汇去命名地理实体,但当我们浏览地图时就会发现,在人类活动未曾涉及之处是不会出现地名的,而在这些地区,却存在着许多语言词汇中的意义所表达的许多事物和现象。语言可以超越空间,地名却不能超越空间而只能表达空间。

 

肆 地名是一种心理反映

 

地理实体命名与事物命名方式和心理活动迥然不同。语言学界认为,事物的命名是一种偶然现象,一般较少心理活动的影响。地名却紧紧地和人类的心理活动联系在一起,由于心理活动的左右,人们才会选择最具代表性,给人感官刺激最强烈的自然特征去命名地理实体。最能说明这一点的就是在汉语中,大多数地名是双音节地名,即修辞化了的地名,而修辞活动本身,也就是一种心理活动。另外为数不少的人文地名更为此提供了佐证。

 

伍 地名的无限性与物名的有限性

 

这里使用了“物名”一词,纯粹是为了代替语言中的基本词汇。我们知道,语言的使用有一个经济性的原则,即用尽可能少的词汇去表达更多的意义,这反映了物名的概括原则。当然这里的物名是语言中表达最基本概念的部分词汇,汉语则是指语言意义相对稳定的基本词汇。因此,所谓的物名的有限性只是相对的,用来同“自行车”、“电视”等组合而成的无限性相区别。一种语言的基本词汇充其量不过几十万,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一个汉族人掌握的词汇也是有限的。而地名有多少,恐怕无人做过统计,而且它还会随着人类社会化的程度加深而成正比地增加,保守地讲,目前世界上的地名肯定是多于某种语言的基本词汇的,再则,还有为数不少的同名地名。

 

陆 地名是人类交往的辅助手段

 

语言是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族际间交往的重要手段。尽管各个民族的语言不同,但由于词汇代码的有限性基本上概括了跨文化交流的共同之处,人类之间的文化交流才得以进行。地名的作用最大只不过是地方的代码,由于它的无限性、意义的社会性、以及语言方面的无价值性决定了它不能作为一种交际工具。更重要的是,词是语言中造句的基本单位,而人们是通过句子表达思想感情的,而地名却不是造句的基本单位。正如赫特纳所说的,地名的上述特点决定它只是交流的辅助手段。也正是由于地名是地方的代码,不能表达事物的内容,所以它没有独立的价值。而且由于前述地名能指与所指的不科学性,它不能描述一个事物,也不能为一个事物加上概念,因而它也就没有独立的价值。当然,我这里是指在交往中的语言价值。

 

以上论证了地名与语言的差别,也说明了语言价值表现的各个方面。由于出发点在于用语言学的观点来认识地名,所以其真实性、科学性很难讲毫无疏漏,还有待于深入。(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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