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地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地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部分地方热衷于改老地名、起洋地名,与中国历史文化不协调,割断了地名文脉、不利于传承民族文化。“十五五”开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再次强调“随意更改老地名那样的事,决不能再干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更好地统筹推进崇德向善文明城市建设和地名文化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领会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把握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推动地名文化融入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将地名和地名文脉放在中国文化、民族文化的背景下考察,视野宏阔、思想深邃、立意深远。要从中华文化的高度和视角看地名文化的形成发展、精神特质和独特作用,进一步加深对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领会理解。
(一)地名文化是彰显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鲜明标识。地名文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绵延沉淀,被民族文化深度塑造,随着地名文脉赓续,逐渐凝练形成了与中华文化精神内核相贯通的核心特质,成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鲜明标识。中国传统文化高度重视“名”“实”关系,主张“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强调“名实相符”,即称谓与事实一致、名分与行为相称。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逐步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命名理念、原则和方法。命名理念契合中国人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天台山”暗含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抚远”期冀“四海一家”的和谐安定,“大同”寄托“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追求,“孝义”将传统道德核心要素镌刻其中。命名原则和方法追求主观客观统一。“名随主人”“约定俗成”彰显对地域主体和命名主体的尊重,“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蕴含对地理环境的深刻洞察,“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体现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认知。地名通名反映客观形态,专名兼顾客观特点与主观表达,升华成为贯通主客观的文化介质。对地名进行文化赋义内涵再造。对已有地名进行主动建构、积极阐释的文化赋义,使地名拥有新的更深层次的文化内涵和解释。比如将写实性的“婺水之源”赋义成“婺女星君”,“婺源”一名具有了更深厚的文化内涵,更具传统文化特点。文化赋义本质上是文化意义上的重新命名。无论命名还是文化赋义,都说明地名和中国传统观念、民族文化深度关联。
(二)地名文化是印证中华文化连续性的鲜活载体。中华文化具有突出连续性,这一特性实证于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地名文化与五千年文明史贯通,连续性特征显著。中华大地上历史悠久的古老地名正是这种连续性的鲜活载体。商代甲骨文出现700多个地名,约有120个和现今地名有密切关联。其中,和现今地名有直线对应关系且从未中断的有“商丘”“洛”“淮”“沁”等。从甲骨文的“甘”到《春秋·谷梁传》首次文献记载,“邯郸”一直沿用至今已超过3200年。全国名称沿用1000年以上的县级政区有700多个,占比约25%。这些地名在传承发展中不仅保留了自身的文化信息,更沉淀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等内涵,是“地名里有历史、地名里有文化”的鲜活注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能乱改老地名,既体现了对地名文化价值的深刻认同和深邃思考,更表明强化地名文化连续性的高度自觉和历史主动。
(三)地名文化是体现中华文化创新性的生动写照。中华文化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地名是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的产物,不仅承载历史、承载文化,还展现所处历史阶段的实践成果、思想认识。地名和地名文化与时变、与俗化,伴随历史演进而不断创新发展,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比如,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不同革命与建设阶段形成了极具时代特征的地名。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了一批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地名,如左权、靖宇、志丹、黄骅等,这些地名浓缩了历史,承载着精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涌现出大量以“建国”“新华”“团结”“振兴”地名,集中反映了国家建设的时代理想与奋斗追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发展”“开放”“和平”“友谊”等为主题的地名大量出现,鲜明体现改革开放的时代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文化自信显著增强,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的地名不断涌现,成为新时代地名体系的突出特色。
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实践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传承文化不是简单复古,城市建设会不断融入现代元素,但必须同步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强调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过程中要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中国气质、中国风范”、“要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重视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要重视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积极培育城市文明,塑造城市精神”,强调“城市发展既要抓好建设又要抓好治理”。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实践要求,深入挖掘地名效能,在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以积淀深厚的老地名展现城市肌理。地名是历史形成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演进的动态系统,受社会变迁、环境变化、人口流动、区划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全面“封存”静态保护既不现实也不可行,合理的预期是保持地名相对稳定。老地名保护的核心原则是“不主动改、尽可能护”。坚决杜绝随意更名、盲目更名行为。对于反映当地历史文脉、体现人文地理特点、展示标志性自然景观的老地名要给予高度关注、特别保护。确因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特殊情况需更名的,必须严格论证,做好地名信息采集、文化内涵记录、历史信息存档等保护措施预案,确保历史文化不流失,并在条件具备时积极加以复活利用。通过保护老地名,留存城市肌理,延续城市文脉,筑牢城市发展文化根基。
(二)以内涵丰富的新地名构筑精神空间。地名命名是兼具文化性、实践性和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城市文化形象塑造和群众生产生活便利。要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自然资源、民俗风情等命名资源,系统梳理分析各类资源的文化价值、影响范围和传承意义,统筹规划应用,实现命名资源与对象的精准对接,避免“大材小用”“小材大用”甚至“张冠李戴”。特别要注重利用城市标志性景观建筑派生命名,既展示新时代发展成就,又便于公众记忆使用。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以地名为载体展示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和自然景观,借助各具特色、富有文化内涵的命名破解千城一面、文化同质化困境,助力塑造兼具文化底蕴与独特气质的城市精神,构筑与物质空间相互融合、相得益彰的精神空间。让地名成为连接历史、现在和未来的纽带,成为阅读地域文化、城市文化的“简明目录”,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就能感受文化魅力,推动城市精神、地域文化具象化、可感知。
(三)以价值独特的好地名赋能城市治理。地名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人的精神世界、规范行为方式。要发挥地名“日用而不觉”的优势,挖掘其中蕴含的治理智慧,滋润人心、凝聚共识、启迪智慧,涵养崇德尚善的社会风尚,助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例如“六尺巷”这一地名承载谦让包容、崇德尚礼、修身律己传统美德,倡导礼让精神。社会治理中用好这一资源,引导群众在邻里相处、利益协调中互谅互让,用柔性协商替代刚性管理,以更低成本、更温和的方式化解基层矛盾。结合地域特点挖掘更多类似地名文化资源,通过宣传地名承载的历史故事,将地名文化转化为推动社会和谐、促进文明进步的精神力量,以文润心,以文化人,为提升治理水平提供支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将地名文化融入旅游景点和城市景观
三、在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中切实推进地名文化保护
加快构建地名文化保护政策制度体系,提升价值评估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发挥地名方案的中观作用,推动地名文化融入城市场景,在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中焕发地名文化持久生命力。
(一)健全政策制度,推动地名文化保护法治化。以《地名管理条例》为核心,制定老地名保护政策制度,明确保护的机制、目标、原则、重点和方法等,将老地名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保护机制上,发挥各级地名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保护目标上,突出老地名的历史价值、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明确其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市精神的重要作用;保护原则上,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相统一,既尊重历史文化又兼顾现实需求;保护重点上,聚焦具有特殊文化价值、鲜明地方特色、深厚群众情感的老地名;保护方法上,制定建立保护名录、开展数字化存档,规范更名程序等具体措施。建立老地名保护与地名保护名录的衔接机制,明确名录编制标准、申报程序和动态管理办法,形成“制度保障—名录管理—精准保护”的工作链条。
(二)制定标准规范,推动地名文化保护精准化。《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行业标准明确了千年古城、古县等地名文化遗产的鉴定原则与内容,从定性的角度解决了地名文化遗产判定“是不是”的问题,为规范保护奠定了基础。为从定量的角度解决地名文化价值评价“高不高”的问题,要探索制定配套的地名文化价值评估标准,围绕地名产生时间、使用频率、影响范围、文化内涵、传承价值、群众认同度等核心维度,科学确定评价因子和系数,形成可量化、可操作的评估方法,为精准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避免保护工作盲目化、随意化。
(三)用好地名方案,推动地名文化保护协同化。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总结20多年地名规划实践,提出了“地名方案”的理念。地名方案强调以地名命名为重点,涵盖地名文化保护、地名标志设置等内容,实现了“地名规划”的提质扩容,成为一个地方一段时期内地名工作的整体性谋划和综合性解决方案。要加强《地名方案 编制导则》国家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强化整个行业和相关研究机构对地名方案编制工作的认知,明晰地名方案编制的目标原则、路径方法以及重点和着力点,增强地名方案约束效力。发挥地名方案上衔政策法规、下接标准规范的中观作用,起好新地名的同时深化地名管理、公共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的系统化协同,在地名工作融合发展中推进地名文化保护。
(四)突出融合应用,推动地名文化保护场景化。树立“使用即保护”的理念,打破“重存档、轻应用”的局限,将老地名元素融入公园绿地、街道标识、公共场馆、轨道交通等公共空间,提升地名文化的可感知度、可参与度。例如历史街区改造中保留原有街巷名称并设置文化标识牌,城市公园中打造以老地名故事或老地名阐释为主题的景观节点,让群众在日常出行、休闲娱乐中接触了解地名文化。通过丰富城市景观的文化内涵,打造地名文化沉浸式体验场景,让城市景观“有得看、有得听、有得讲”,实现地名文化保护与城市建设双向提升。
原文刊载于《中国民政》2026年3月上刊。
该文章为转载,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于公众号——地名笔谈